从能耗双控及其政策说起
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又称能耗“双控”)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
国际能源署将节能和提高能效视为全球能源系统二氧化碳减排的主要途径。能源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主体。能耗“双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关键支撑。我国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必须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用能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较低峰值水平实现碳达峰,并为实现碳中和愿景打下坚实基础。
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场硬仗,制度设计上需要先立后破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提出了一系列深化能耗“双控”机制改革的举措,包括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等,释放了强烈的政策信号。同时,为了提高制度执行力,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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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分工方面,明确了政策衔接、统计核算和协调推进等措施。
在预警调控方面,提出了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发布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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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力建设方面,强调了加强节能监察、能源计量和统计等支撑,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法规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打通用能预算管理与碳排放预算管理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其中第12条提出了“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的要求。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提出了“推动地方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的具体要求。这两个文件都指向要做好用能预算管理基础工作。但是,为了更好地与“双碳”目标衔接,需要把用能预算管理与碳排放预算管理打通、融合,形成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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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用能预算管理与碳排放预算管理的打通和融合,为行业内企业提供能源消费“双控”和“双碳”目标实现的决策依据和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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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企业用能及碳排放测算和预算,产生基于企业发展的能源保障策略与碳排放措施,从而建立用能及碳排放预算管理一体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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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一体化管理模式是企业主动融入能源消费“双控”和“双碳”目标管理的有效载体,可以为行业的节能低碳发展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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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和预算、确定管理方案。对企业上一个周期能源消费的强度和总量、碳排放强度和总量进行分析研判,对未来一个周期的能源消费、碳排放的指标进行测算和预算,并确立管理策略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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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预算目标、实施动态监管。根据预算管理确定的目标,具体确定年度能源消费“双控”和“双碳”管理目标,并实行年度为时间单位(也进一步细化)的统计对标和反馈调整的动态管理。
积极开展能耗“双控”向碳“双控”转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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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举措稳步推进能耗“双控”转向碳“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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