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经遴选研究,现对2021年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6项激励事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督查激励事项一: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成绩突出的地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优先纳入省级“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试点工作,在典型经验做法推荐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推荐名单:南京市、苏州市、常州市、无锡市、金湖县、铜山区、如皋市、宝应县、东台市、泗洪县。
督查激励事项二: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的设区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以及切块资金安排时予以重点倾斜,用于奖励支持该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
推荐名单: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
督查激励事项三:对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区,优先支持培育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专业化众创空间、创业示范基地等国家和省级双创平台。对绩效突出的已认定省级双创平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各类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
推荐名单:南京市雨花台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市钟楼区、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盐城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泗洪经济开发区。
督查激励事项四: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地区,在认定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中予以名额倾斜,对产业集群内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予以名额倾斜,同时通过政银合作、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协同支持。
推荐名单:南京市、无锡市、南通市、盐城市,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常熟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督查激励事项五:对在现代服务业主体培育、集聚示范、融合发展、综合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区,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推荐名单:常州市、苏州市、盐城市、扬州市,南京市江宁区、无锡市锡山区、徐州高新区、南通市崇川区、丹阳市、泰兴市。
督查激励事项六: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贯彻“两山”理念创新探索新路径的设区市或县,在省级层面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做法并向国家层面积极推介;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以及切块资金安排时予以重点倾斜,用于奖励支持该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
推荐名单:南京市、扬州市、泰州市、无锡市、南京市高淳区、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张家港市、南通市崇川区、盐城市东台市、宿迁市泗洪县。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8日-4月14日。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省发展改革委评督处,联系电话:025-83390167。监督投诉联系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25-833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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