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互联网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要素集中,优化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意见》(苏发〔2015〕13号),对照《江苏省互联网众创园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评估规范》),2020年度江苏省互联网众创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省范围内高等院校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江苏省互联网众创园;
本省范围内社会性创新创业机构与组织通过所在市、省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江苏省互联网众创园。
二、基本要求
1、运营经验要求
(1)园区运营方具有开展创新创业等活动的实际经验,如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创业园、网络创业园等管理运营经验,具备有效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工作的能力。
(2)园区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执行计划和相关推进机制,并设有专门负责的部门及人员。
(3)园区有具体、可操作的资金支持(创业支持资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方案与项目培育计划。
2、配套服务能力要求
(1)园区有专用的创业场地和服务团队,能满足网络、办公、活动等需要,且创业场地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全职创业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2)园区有孵化、培育创业团队和项目的团队力量,其中创业导师不少于10名,应涵盖互联网行业企业创始人或负责人、风险投资机构资深投资经理、天使投资人等类别,并安排固定的辅导时间。
3、配套支持政策要求
(1)运营方能解决互联网众创园日常运作费用。
(2)园区对创业团队给予办公场地、活动场地租金减免或补贴。此外,高校众创园需对存在启动资金困难的项目给予起步支持。
4、创业资源集聚度要求
(1)园区具备有效整合互联网创新创业机构、创新创业群体与企业、具备成熟创新创业经验的人才等资源的能力,可为创业团队或项目提供智力支持。
(2)园区已与省内外互联网创新创业机构建立合作,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案例分析、头脑风暴、交流座谈等活动,对创业团队给予成长指导。
(3)园区已整合天使、VC、PE以及银行等资源,可为项目资金投入开辟多样化渠道。每月举办有创业导师参加点评的项目路演、团队交流互评等活动不少于两次。
5、创新能力要求
(1)园区每年孵化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高校众创园孵化项目中,在校及毕业3年内学生自主创新创业项目不低于50%。
(2)园区每年依托项目申报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10项。
(3)园区每年向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推送2-3个参赛项目。
三、申报方式
于2020年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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